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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遇拆迁 租户不搬走还要拆迁补偿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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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出租房屋遇拆迁 租户不搬走还要拆迁补偿费怎么办?
京云律师  更新:2019-04-30阅读:

城镇房屋拆迁范围内被拆迁人大多数都是很积极配合拆迁的,有些地方拆迁补偿合理,拆迁户得到了房屋拆迁应有的补偿也就很顺利的签字开始搬迁。也有些地方拆迁部门给被拆迁人的补偿款少的可怜,甚至以各种理由强迫签字拆迁等拆迁闹心的事情会发生。

今日小编为大家讲述的是被拆迁人遇到拆迁时本可很顺利的签订补偿协议,但是房子常年出租,租住房屋的房客自从听说房屋要拆迁就赖着不走,面对拆迁变成了耍无赖要拆迁补偿款及精神损失费的“钉子户”。

张先生在广东某地拥有1套6层高的楼房,2016年3月份,将房子租给了租户金先生,每个月的租金也不多。2018年3月份,张先生就与拆迁部门签订了赔偿协议后,就告知租户因为城市更新,需要与租户解除租赁关系,考虑到租户的困难他还给出一定的补偿,但租户金先生一直不走。还向张先生提出了50万的精神损失费赔偿,这让他感到不可思议。

张先生的妻子说,自从听说了业主书家拆迁,他就赖在了3楼不走了,最后索性将1楼的过道上锁了,业主也无法上去了。而且从4月份开始,对方不仅拒付租金、水电费,而且还不搬走。在这1年的时间里,张先生一直在与对方协商,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一开始对方表示要一套70平米的安置房,后来又改成了赔钱,金额从十几万元一直涨到了50万元。不过这一要求遭到了张先生的拒绝。最后,金先生就用建筑垃圾堵住了楼道,还在墙壁上写下了拒不搬离的文字,以及辱骂业主张先生的话。

租户金先生说,由于房屋已经断水断电,他们只能从门前的消防栓取水使用,至于赔偿的要求,金先生表示自己应该得到合理合法的赔偿。还说出了一条房屋征收的规定,意思就是该我拿多少就是多少。张先生表示,此事经派出所与街道办多次调解无果,张先生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4月中旬,当地的法院认定租户存在不当行为,并且要求租户限期退还租赁房产,目前法院限定的10天期限已过,但是租金金先生仍然不愿意搬走。本月23号,张先生想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如今法院方面已经受理,相关流程正在执行。

拆迁律师提示:

1、遇到这样的租户直接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如果是房屋拆迁补偿低,先把此次拆迁的公告,拆迁补偿方案等纸质材料收集,如果没有纸质材料拍照也可以,把自家房屋拍照、摄像保存证据以免房屋被强拆,让后找拆迁办协商谈判,一般房屋差钱补偿款不能低于当地区片市场房屋价格,补偿比例基本应该在1~1.3以上。再就是要慎重在补偿协议上签字,签字就是再不满意也无济于事了,只要签字就某种意义上认可拆迁补偿协议。

谈判协商不成,建议尽快找北京拆迁律师(北京律师不受当地司法局干扰,能确保为被拆迁人维权)介入维权,从调查拆迁是否合法到依法谈判争取补偿或者通过诉讼方式争取合理合法拆迁补偿款。

3、面对强拆暴力拆迁,要及时报警(为的是有出警记录,后期维权可做证据),找专业律师介入通过谈判或者诉讼程序帮助争取补偿,切记避免正面冲突,保护自身安全最重要。

4、部分拆迁户遇到不公平拆迁习惯性的选择上访,“信访不信法”的想法是很危险的,素不知现在“不可以越级上访”,往往上访者都会被告知地方相关部门接回当地处理,所以上访的结果就是不了了之,费时、费事、费精力,伤身、伤心,同时也延误了维权的最佳时机。

所以建议遇到不公平拆迁补偿,尽量不要选择上访,要找专业拆迁律师协助维权,争取到应有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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