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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支付拆迁补偿款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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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支付拆迁补偿款应该怎么处理?
京云律师  更新:2024-01-19阅读:
  公司不付拆迁补偿款如何处理

  房屋拆迁通常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拆迁方在另一处或原地新建房屋,补偿同等面积的房子,同时给予过渡期间的安家费用。二是直接对房屋进行估价,按估价金额进行补偿,此后两清。在这种情况下,房屋的所有权属于你。如果选择第一种方式,过渡期间的安家费用应按人数计算。

  房屋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进行的公平补偿后的强制性交易行为。它必须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和给予公平补偿。国家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相应补偿后,才能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公民的土地使用权。

  在征地拆迁实务中,法定程序非常严格,包括报批前公告程序、调查程序、听证程序、报批程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制定及公告程序等。一般来说,征收造成宅基地使用权的消灭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双方达成拆迁补偿协议而完成征收,此时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归于消灭。另一种情形是拆迁人通过申请司法强拆,走法定司法程序完成宅基地上房屋的征收。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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