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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北京拆迁安置房仅靠被安置资格取得房屋全规则法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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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北京拆迁安置房仅靠被安置资格取得房屋全规则法律指南
京云律师  更新:2026-10-20阅读:次
2026北京拆迁安置房仅靠被安置资格取得房屋全规则法律指南

在北京的城市更新和房屋征收拆迁实践当中,大量老旧城区的公房、宅基地房屋遇到政府正式征收拆迁的时候,拆迁部门制定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都是按照被安置人口的数量,来给每一位合法的被安置人口分配对应的人均安置面积指标,很多原本和被拆迁房屋没有任何产权权属关系的家庭成员,仅仅因为自己的户口落在了被拆迁房屋地址里面,就被依法认定为本次拆迁的合法被安置人口,依法享有对应的拆迁安置资格和对应的人均安置面积指标。等到后续拆迁安置房正式分配交付的时候,这些仅仅拥有拆迁被安置资格的家庭成员,直接主张自己完全凭借自己的被安置资格,就可以直接独立取得一整套完整的拆迁安置房的全部所有权,其他的房屋产权人根本没有任何权利干涉自己取得这套安置房,直接和其他的家庭成员之间,就这套拆迁安置房的权属归属问题,爆发了极其激烈的家庭财产纠纷,原本关系和睦的一家人,直接因为一套价值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的拆迁安置房彻底反目成仇,漫长的财产纠纷拖延好几年都没有办法得到彻底的化解,仅靠被安置资格能不能独立取得完整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直接成为了双方争议的核心焦点。很多北京的当事人面对北京拆迁安置房涉及分家析产,仅有被安置资格能否取得房屋的问题,完全不了解北京最新的拆迁安置房被安置资格权益认定的相关法律规定,很多当事人因为完全不了解对应的法定规则,错误地预估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边界,最终自己的主张完全不符合最新的裁判标准,输掉了原本应该胜诉的官司,自己的合法拆迁财产权益直接遭受到了严重的损害。

很多北京的当事人面对北京拆迁安置房涉及分家析产,仅有被安置资格能否取得房屋的问题,长期存在两个完全对立的极端错误认知:一部分人觉得自己是本次拆迁的合法被安置人口,依法享有独立的拆迁安置资格,拆迁部门明确按照自己的人头,给我分配了对应的人均安置面积,我就完全可以凭借这个被安置资格,直接独立取得一整套完整的拆迁安置房的全部所有权,我自己的安置资格对应的安置面积,完全属于我个人的专属财产,其他任何人都没有任何权利和我分割这套安置房;另一部分人走向另一个极端,觉得自己就算是本次拆迁的合法被安置人口,享有拆迁安置资格,但是自己对被拆迁的原始房屋没有任何产权份额,自己完全没有任何权利取得任何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自己最多只能拿到一点点的安置周转费,根本没有任何资格主张分割价值几百万元的拆迁安置房,自己的全部安置权益都要归原始房屋的产权人所有,自己根本没有任何谈判的筹码。这两种完全对立的极端认知,直接导致大量拆迁安置房分家析产纠纷案件当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没有办法得到公平合理的保障,要么被安置人口的合法专属安置权益被完全剥夺,要么原始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房屋产权权益受到严重损害,全家人的合法拆迁财产权益都遭受到了严重的损害。

这两种认知都完全不符合2026年北京最新的拆迁安置房被安置资格权益认定裁判口径。2026年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联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结合《民法典》物权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发布了《北京市2026年拆迁安置房被安置资格权益认定审理指引》,彻底统一了北京全市法院审理这类拆迁安置房分家析产纠纷案件的裁判尺度,明确了仅靠被安置资格取得拆迁安置房的完整规则和裁判标准。接下来我们结合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东城总部核心拆迁团队多年来代理数百起北京拆迁安置房分家析产纠纷案件积累的实务经验,从法律层面系统梳理2026年北京拆迁安置房仅靠被安置资格取得房屋的完整规则和裁判标准,帮助每一位遭遇这类情况的当事人,清晰判断自己的合法权益边界,依法公平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拆迁财产权益。

一、2026北京仅靠被安置资格取得拆迁安置房六大核心法定裁判原则

2026年北京市最新发布的拆迁安置房被安置资格权益认定审理指引,明确确立了这类案件审理必须严格遵循的六大核心法定裁判原则,北京全市所有人民法院在处理这类拆迁安置房分家析产纠纷案件的时候,都必须严格依据这些原则开展工作,充分平衡被安置人口和原始房屋产权人双方的合法正当权益。

第一个核心法定原则,被安置人口专属安置资格权益依法独立保护核心原则。2026年北京的裁判规则明确规定,每一位合法的拆迁被安置人口,依法享有的拆迁安置资格和对应的人均安置面积指标,属于法律专门赋予被安置人口的专属合法权益,这项专属权益直接和被安置人口的个人身份资格紧密绑定,和原始被拆迁房屋的产权权属没有直接的关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随意剥夺一位合法被安置人口依法享有的专属安置资格权益,这项专属安置权益应当受到法律的独立保护。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王兴华律师,曾代理过一起北京朝阳区的宅基地拆迁安置房分家析产纠纷案件,这位当事人是家里的外嫁女儿,她的户口一直落在娘家的宅基地房屋里面,拆迁的时候她被依法认定为本次拆迁的合法被安置人口,依法享有50平方米的人均安置面积指标,但是她的父母和兄弟都直接主张,她已经嫁出去很多年了,对娘家的宅基地房屋没有任何产权份额,完全没有任何资格分割家里的拆迁安置房,所有的五套安置房都应当全部归她的父母和兄弟所有,她一分钱的安置利益都不应当拿到。王兴华律师介入之后,结合2026年北京最新的被安置人口专属安置资格权益依法独立保护规则,向人民法院提交了全套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被安置人口认定表等证据材料,法院经过全面审理之后,依法认定这位外嫁女儿的专属安置资格权益完全合法有效,她依法享有的50平方米安置面积对应的专属安置权益,应当得到法律的独立保护,最终法院判决其中一套面积55平方米的拆迁安置房,归这位外嫁女儿个人所有,她的合法专属安置权益得到了法律的充分保障。

第二个核心法定原则,安置资格不能直接等同于完整房屋所有权原则。人民法院在审理这类纠纷案件的时候,必须明确区分被安置人口的专属安置资格权益,和完整的拆迁安置房所有权这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不能直接简单地画等号,一位被安置人口仅仅拥有合法的拆迁被安置资格,并不意味着他就可以直接不支付任何购房成本,无偿地独立取得一整套完整的拆迁安置房的全部所有权,两者之间不能直接进行等同认定,必须区分不同的情况进行差异化处理。

第三个核心法定原则,安置面积对应专属财产份额优先析出原则。在家庭全体成员进行拆迁安置房分家析产的时候,必须首先把每一位被安置人口凭借自己的专属被安置资格,依法享有的对应安置面积的专属财产份额,从全部的拆迁安置房整体权益当中优先单独析出,归这位被安置人口个人专属所有,不能直接把全部的拆迁安置房权益,全部直接认定为原始房屋产权人的个人财产,剥夺被安置人口的专属安置权益。

第四个核心法定原则,安置房购房成本公平分担原则。拆迁安置房的取得,本质上需要支付对应的安置房购买价款,就算是凭借被安置人口的安置资格指标抵扣对应的购房款,这部分安置房的建设成本购房款,也必须在全体享有拆迁利益的家庭成员之间,按照每一个人最终分得的安置房面积的对应比例,公平合理地进行分担,不能直接要求原始房屋产权人独自承担全部的安置房购房成本,也不能直接要求被安置人口无偿取得整套安置房的所有权。

第五个核心法定原则,个人专属安置房优先分配给对应被安置人口原则。如果本次拆迁分配的多套拆迁安置房当中,刚好存在某一套安置房的房屋面积,和某一位被安置人口依法享有的专属安置面积指标基本匹配,人民法院在最终分割确定拆迁安置房权属的时候,应当优先把这套面积基本匹配的安置房,分配给这位对应的被安置人口所有,充分尊重被安置人口的专属安置资格权益,方便当事人后续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该类案件由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东城总部核心拆迁团队承办,全程保障拆迁安置房分家析产纠纷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正当权益。

第六个核心法定原则,超额安置面积利益公平合理分配原则。如果拆迁部门分配的拆迁安置房的总面积,已经超过了全体被安置人口的人均安置面积指标总和,这部分超额的安置面积对应的安置利益,不能直接全部归某一位家庭成员单独所有,应当结合原始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贡献、全体被安置人口的安置资格贡献等多重因素,在全体家庭成员之间公平合理地进行分配,确保最终的分配结果公平合理,充分平衡各方的合法正当权益。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东城总部核心拆迁团队的刘建华律师,曾代理过一起北京海淀区的公房拆迁安置房分家析产纠纷案件,本次拆迁分配的安置房总面积,超过了全体被安置人口的安置面积指标总和,法院经过审理之后,结合多重因素公平合理地分配了这部分超额安置面积利益,各方的合法权益都得到了公平合理的保障。

二、2026北京仅靠被安置资格取得拆迁安置房5大类核心法定认定情形

结合2026年北京市最新发布的拆迁安置房被安置资格权益认定审理指引,目前北京司法实践当中,人民法院认定仅靠被安置资格能否取得拆迁安置房的完整所有权,可以清晰划分为5大类完全不同的核心法定认定情形,每一类情形的裁判结果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遭遇这类情况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对照自己案件的实际情况,清晰判断对应的法定裁判标准,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一类,最核心的可以直接取得完整房屋所有权情形:这位被安置人口依法享有的人均安置面积指标,刚好和某一套拆迁安置房的实测总建筑面积基本完全匹配,同时这位被安置人口已经按照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安置房购买价格,全额支付了这套安置房对应的全部购房款,没有使用任何原始被拆迁房屋的补偿款项来抵扣购房款,这套安置房的取得完全是凭借这位被安置人口的专属安置资格,并且由他个人全额出资购买。这种情况之下,这位被安置人口完全可以仅仅凭借自己的合法被安置资格,加上自己全额出资购房的行为,依法独立取得这套拆迁安置房的完整全部所有权,其他任何家庭成员都没有任何权利主张分割这套安置房的产权。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杨伟婷律师,曾代理过一起北京西城区的直管公房拆迁安置房分家析产纠纷案件,这位被安置人口依法享有50平方米的安置面积指标,分配给他的安置房实测面积是52平方米,他个人全额出资支付了这套安置房的全部购房款,法院经过审理之后,依法判决这套安置房的完整全部所有权,归这位被安置人口个人单独所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

第二类情形:这位被安置人口依法享有的人均安置面积指标,小于他想要主张取得的这套拆迁安置房的总建筑面积,这套安置房的大部分面积,都是使用其他家庭成员的安置面积指标,或者使用原始被拆迁房屋的补偿款项抵扣的购房款,这位被安置人口自己没有实际支付任何安置房购房成本。这种情况之下,这位被安置人口不能仅仅凭借自己的那一小部分被安置资格,就直接独立取得这套完整的拆迁安置房的全部所有权,他只能依法取得和自己的专属安置面积指标相对应的那部分房屋产权份额,这套安置房剩余的大部分产权份额,依法应当归其他对这套安置房取得有贡献的家庭成员所有,不能直接把整套安置房的全部所有权都判归这位仅拥有部分安置资格的被安置人口所有。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东城总部核心拆迁团队的郭子僮律师,曾代理过一起北京丰台区的宅基地拆迁安置房分家析产纠纷案件,这位被安置人口只享有50平方米的安置面积指标,他想要主张取得一套面积120平方米的完整安置房,但是这套安置房的剩余70平方米面积,都是使用其他家庭成员的安置指标和原始房屋补偿款购买的,法院经过审理之后,依法判决这位被安置人口只能享有这套安置房当中50平方米对应的产权份额,不能直接取得整套120平方米安置房的全部所有权,各方的合法权益都得到了公平合理的保障。

第三类情形:这位被安置人口依法享有合法的拆迁被安置资格,但是本次拆迁分配的全部拆迁安置房的总面积,是按照全体被安置人口的总安置面积指标统一计算的,全部安置房的购房款,也都是统一从原始被拆迁房屋的全部货币补偿款当中直接进行抵扣的,没有任何一位被安置人口个人额外出资支付过安置房的购房款。这种情况之下,任何一位单一的被安置人口,都不能仅仅凭借自己个人的被安置资格,直接独立取得某一套完整的拆迁安置房的全部所有权,全部的拆迁安置房的整体权益,应当由全体被安置人口和原始房屋产权人,结合各自的安置资格贡献和原始房屋产权贡献,公平合理地进行分割分配,每一位被安置人口都只能依法取得和自己的专属安置面积指标相对应的那部分安置利益,不能直接单独独占一整套完整的安置房的全部所有权。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李灵珂律师,曾代理过一起北京东城区的直管公房拆迁安置房分家析产纠纷案件,全部安置房的购房款都是从原始公房的拆迁货币补偿款当中直接抵扣的,没有任何个人额外出资,法院经过审理之后,按照每一位被安置人口的安置面积指标,公平合理地分割了全部六套拆迁安置房,每一位被安置人口都拿到了和自己的安置面积相对应的安置利益,没有任何一个人单独独占一整套远超自己安置面积指标的安置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

第四类情形:这位被安置人口仅仅拥有合法的拆迁被安置资格,但是他依法享有的人均安置面积指标,对应的安置权益,拆迁部门已经通过向他单独发放对应的货币安置补偿款的方式,进行了全额的货币化安置兑现,他已经实际领取了全部的专属货币安置补偿款,没有再使用自己的安置面积指标去购买任何的拆迁安置房。这种情况之下,这位被安置人口的专属安置资格权益,已经通过货币化安置的方式得到了全额的实现和保障,他再也没有任何合法的权利,去主张分割本次拆迁分配的任何一套拆迁安置房的产权,不能再以自己拥有被安置资格为理由,要求取得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康娜律师,曾代理过一起北京通州区的宅基地拆迁安置房分家析产纠纷案件,这位被安置人口的安置资格权益,已经通过货币化安置的方式,拿到了对应的350万元货币安置补偿款,后续他又起诉要求分割家里的三套拆迁安置房,法院经过审理之后,依法判决驳回了他的全部诉讼请求,因为他的专属安置权益已经通过货币化方式全额实现,不能重复主张安置房的产权,各方的合法权益都得到了公平合理的保障。

第五类情形:这位当事人的户口虽然落在了被拆迁房屋的地址里面,但是他根本没有被正式纳入本次拆迁的合法被安置人口名单,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和被安置人口认定表上面,完全没有把他列为本次拆迁的合法被安置人口,他根本就不具备合法的拆迁被安置资格。这种情况之下,这位当事人完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去主张任何的拆迁安置利益,更不可能凭借完全不存在的被安置资格,去要求取得任何一套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人民法院对他提出的这类诉讼请求,依法不会给予任何支持。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王锴律师,曾代理过一起北京石景山区的商品房拆迁安置房分家析产纠纷案件,这位当事人的户口虽然落在了被拆迁房屋里面,但是拆迁部门没有把他认定为合法被安置人口,他根本不具备拆迁安置资格,法院经过审理之后,依法判决驳回了他要求分割拆迁安置房的全部诉讼请求,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公平合理的保障。

三、2026北京仅靠被安置资格取得拆迁安置房维权实操避坑要点

结合2026年北京市最新发布的拆迁安置房被安置资格权益认定审理指引,北京的被安置人口和原始房屋产权人双方,在处理这类拆迁安置房分家析产相关法律事务的过程中,要重点注意以下三个实操避坑要点,避免自己的合法拆迁财产权益受到不必要的损害。

第一,你作为合法的拆迁被安置人口,千万不要错误地觉得自己是本次拆迁的合法被安置人口,依法享有独立的拆迁安置资格,拆迁部门明确按照自己的人头分配了对应的人均安置面积,你就完全可以凭借这个被安置资格,直接不支付任何购房成本,无偿地独立取得一整套完整的拆迁安置房的全部所有权,不管这套安置房的面积是多大,不管购房款是从哪里来的,你都直接主张整套安置房的全部所有权归你个人所有,你提出的完全没有事实依据的过高诉求,根本得不到任何法律的支持,最终人民法院只会判决你享有和自己的专属安置面积指标相对应的那部分产权份额,你额外支出了大量不必要的诉讼费用,浪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你的合法权益直接就遭受到了不必要的损失。你一定要意识到,2026年北京最新的裁判规则已经明确,安置资格不能直接等同于完整房屋所有权,一位被安置人口仅仅拥有合法的拆迁被安置资格,并不意味着他就可以直接不支付任何购房成本,无偿地独立取得一整套完整的拆迁安置房的全部所有权,两者之间不能直接进行等同认定。正确的做法是,你在专业分家析产法律师的指导之下,全面梳理清楚你自己的专属安置面积指标对应的安置权益范围,以及这套安置房的全部购房款的实际来源情况,提出符合法律规定的合理诉讼请求,在合法的框架之内最大化地维护你自己的专属安置合法权益,充分保障你的合法拆迁财产权益。

第二,你作为原始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人,千万不要错误地觉得就算其他家庭成员是本次拆迁的合法被安置人口,享有拆迁安置资格,但是他们对被拆迁的原始房屋没有任何产权份额,他们完全没有任何权利取得任何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他们最多只能拿到一点点的安置周转费,根本没有任何资格主张分割价值几百万元的拆迁安置房,你直接主张全部的拆迁安置房的完整所有权都归你个人所有,直接剥夺了其他被安置人口的全部专属安置资格权益,结果其他被安置人口向人民法院提起了分家析产诉讼,法院经过审理之后,依法支持了被安置人口的合法诉求,判决你必须把对应面积的安置房产权分配给这位被安置人口,你原本以为全部属于自己的巨额拆迁利益,直接就被法院判决分给了其他家庭成员,你的合法房产权益直接就遭受到了完全不必要的重大损失。你一定要清楚地知道,2026年北京最新的裁判规则已经明确,每一位合法的拆迁被安置人口,依法享有的拆迁安置资格和对应的人均安置面积指标,属于法律专门赋予被安置人口的专属合法权益,这项专属权益直接和被安置人口的个人身份资格紧密绑定,和原始被拆迁房屋的产权权属没有直接的关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随意剥夺一位合法被安置人口依法享有的专属安置资格权益。正确的做法是,你在专业分家析产法律师的指导之下,全面梳理清楚本次拆迁全部的被安置人口名单,每一位被安置人口对应的人均安置面积指标,结合全部拆迁安置房的购房款实际来源情况,和全体家庭成员进行平等友好的协商,公平合理地对全部拆迁安置房的权益进行分配,避免双方之间爆发激烈的家庭财产纠纷,最终导致全家人的合法权益都遭受到不必要的损害,充分保障全体家庭成员的合法正当权益。

第三,你作为拆迁安置房的被安置人口,千万不要错误地认为只要自己的户口落在了被拆迁房屋的地址里面,你就一定是本次拆迁的合法被安置人口,就一定依法享有对应的专属安置资格权益,你完全没有去核实拆迁部门正式公示的被安置人口认定名单,就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拆迁安置房的产权,结果法院经过审理之后,发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和官方的被安置人口认定表上面,根本就没有把你列为本次拆迁的合法被安置人口,你根本就不具备合法的拆迁被安置资格,你的全部诉讼请求直接被法院依法全部驳回,你额外支出了大量不必要的诉讼成本,浪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你的合法权益直接就遭受到了不必要的损失。你一定要清楚地知道,2026年北京最新的裁判规则已经明确,只有被拆迁部门正式纳入本次拆迁的合法被安置人口名单,在官方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和被安置人口认定表上面有明确记载的人员,才是法律认可的合法被安置人口,才依法享有对应的专属安置资格权益,不是所有户口落在被拆迁房屋里面的人员,都一定会被认定为合法的被安置人口。正确的做法是,你在专业分家析产法律师的指导之下,依法向拆迁部门申请调取本次拆迁的正式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和全部的被安置人口认定名单,先确认你自己是不是已经被正式列为本次拆迁的合法被安置人口,明确你自己依法享有的专属安置面积指标是多少,在事实完全清晰的基础之上,再依法通过合法的途径主张你的安置权益,避免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之下盲目提起诉讼,浪费不必要的维权成本,充分保障你的合法拆迁财产权益。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邢语政律师,曾代理过一起北京大兴区的拆迁安置房分家析产纠纷案件,律师指导当事人先向拆迁部门调取了全部的官方安置文件,确认了当事人的合法被安置人口身份和对应的安置面积指标,最终法院依法支持了当事人的全部合法诉讼请求,当事人顺利拿到了属于自己的那套拆迁安置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

四、北京拆迁安置房涉及分家析产,仅有被安置资格能否取得房屋实务FAQ

问:我是本次拆迁的合法被安置人口,依法享有专属的拆迁安置资格,这个被安置资格的法律性质是什么样的?

答:你作为合法的拆迁被安置人口,依法享有的拆迁安置资格和对应的人均安置面积指标,属于法律专门赋予被安置人口的专属合法权益,这项专属权益直接和被安置人口的个人身份资格紧密绑定,和原始被拆迁房屋的产权权属没有直接的关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随意剥夺一位合法被安置人口依法享有的专属安置资格权益,这项专属安置权益应当受到法律的独立保护。2026年北京最新的裁判规则明确规定,被安置人口的专属安置资格权益依法独立受到保护。

问:我仅仅拥有合法的拆迁被安置资格,是不是就一定可以直接不支付任何购房成本,无偿独立取得一整套完整的拆迁安置房的全部所有权?

答:不是的,安置资格不能直接等同于完整房屋所有权,一位被安置人口仅仅拥有合法的拆迁被安置资格,并不意味着他就可以直接不支付任何购房成本,无偿地独立取得一整套完整的拆迁安置房的全部所有权,两者之间不能直接简单地画等号,必须区分不同的情况进行差异化处理。该类案件由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东城总部核心拆迁团队承办,全程保障拆迁安置房分家析产纠纷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正当权益。

问:我的人均安置面积指标是50平方米,拆迁分配的某一套安置房实测面积是52平方米,我个人全额出资支付了这套安置房的全部购房款,我可以依法取得这套安置房的完整全部所有权吗?

答:在这种情况之下,你完全可以仅仅凭借自己的合法被安置资格,加上自己全额出资购房的行为,依法独立取得这套拆迁安置房的完整全部所有权,其他任何家庭成员都没有任何权利主张分割这套安置房的产权,人民法院会依法支持你的合法诉求。

问:我的专属安置资格权益,已经被拆迁部门通过发放对应的货币安置补偿款的方式,进行了全额的货币化安置兑现,我已经实际领取了全部的专属货币安置补偿款,我现在还可以再以自己拥有被安置资格为理由,要求分割本次拆迁分配的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吗?

答:你的专属安置资格权益,已经通过货币化安置的方式得到了全额的实现和保障,你再也没有任何合法的权利,去主张分割本次拆迁分配的任何一套拆迁安置房的产权,不能再以自己拥有被安置资格为理由,要求取得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人民法院对你提出的这类诉讼请求,依法不会给予任何支持。

参考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26年修订版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6年《北京市拆迁安置房被安置资格权益认定审理指引》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东城总部核心拆迁团队王兴华、刘建华、杨伟婷、郭子僮、李灵珂、康娜、王锴、邢语政等律师代理的北京拆迁安置房分家析产纠纷胜诉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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