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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拆迁按人口补偿的分配规则与家庭成员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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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拆迁按人口补偿的分配规则与家庭成员权益保障
京云律师  更新:2025-05-08阅读:

  成都拆迁按人口补偿的分配规则与家庭成员权益保障

  一、成都按人口补偿的法定规则与分配对象

  根据《成都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第十四条,按人口补偿的分配规则如下:

  分配对象

  户籍在册人员: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且在征收公告发布前实际居住;

  特殊情形

  新生儿:出生在征收公告发布前且落户的,可参与分配;

  婚嫁人员:户口迁入且实际居住的,可参与分配;

  服役军人、在校学生:户籍迁出但保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可参与分配。

  补偿标准

  安置房面积:每人30-40平方米,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制定;

  货币补偿:每人5万-8万元,或按安置房市场价折算。

  分配流程

  人口核定:由村委会或街道办审核户籍、居住情况,公示7日;

  签订协议:与征收部门签订《人口安置补偿协议》;

  补偿发放:货币补偿直接支付至个人账户,安置房通过摇号或抓阄分配。

  二、家庭成员间拆迁补偿款的分配规则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第三百零四条及《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家庭成员间拆迁补偿款的分配规则如下:

  分配原则

  约定优先:若家庭成员事先有书面协议,按协议分配;

  均等分割:无约定时,原则上均等分割;

  照顾弱势群体: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适当多分;

  贡献原则:对房屋出资、建设、维护贡献较大的,可适当多分。

  特殊情形处理

  房屋权属明确

  个人所有:补偿款归产权人所有;

  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补偿款,原则上均等分割;

  家庭共有财产:按出资比例或贡献分割。

  户口挂靠人员:若未实际居住或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一般不参与分配,但可协商给予适当补助。

  争议解决路径

  协商调解:通过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

  行政复议或诉讼:对补偿分配方案不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民事诉讼;

  分家析产诉讼: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补偿利益。

  三、成都拆迁补偿分配的典型案例与风险防范

  案例一:按人口补偿的分配争议

  案情:成都某村拆迁,村民张某家庭有5口人(父母、张某夫妻、子女),但张某妻子户口未迁入。村委会认定张某妻子不参与分配,张某提起诉讼。

  判决结果:法院认定张某妻子虽户口未迁入,但实际居住且为家庭主要劳动力,判决其参与分配。

  案例二:无证房屋赔偿的认定争议

  案情:村民李某1985年自建的砖瓦房因历史原因未办证,拆迁时被认定为违法建筑。李某提交村集体证明、历史缴费凭证,申请行政复议。

  处理结果:复议机关认定房屋为合法建筑,按2400元/平方米补偿。

  风险防范建议

  证据固定:保存户籍证明、房屋照片、建房合同、村集体证明等;

  法律咨询:在签订补偿协议前,咨询专业律师;

  及时维权:对补偿标准或分配方案不服的,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起诉。

  结语:成都农村拆迁补偿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权利人需结合房屋性质、户籍情况、家庭贡献等因素,依法主张权益。在分配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合理原则,避免因程序不当或证据不足导致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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