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云拆迁律师

约定的补缴安置房差价,摇身一变需多缴2倍——如果没有易律师,我只能哑巴吃黄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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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云律师事务所

2019-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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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按照当初的约定缴纳了50万,4套安置房也全都归我名下。真的要感谢京云拆迁律师-易律师,如果不是他,我真不知道这4套房子我还能不能拿回来了。

我是来自河北的某市市民李某,我原来住的老房子,被划入行政征收范围内。经过多次和拆迁部门协商,最后同意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根据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约定,我应该依法享有调换安置楼房4套,总建筑面积约400平方。并且协议“备注”条款约定,我需要再补缴差价款人民币50万元整。

安置协议签订后,我多次主张向拆迁工作部门市辖区的“一拆两改”指挥部缴纳房屋补差价50万,但拆迁部门多次以各种理由拒绝我缴纳的差价款。

2017年4月,开发商下发通知,让我去安置小区售楼处办理交房相关事宜,等我到了售楼处才知道,我需要缴纳房屋补差款为130万,这个数额比原先的50万高出2倍还多。并且工作人员还说,如果我不能在约定期限内支付130万,就会被拒绝交付安置房,而且这4套房还会被转售给别人。

我一听到这个消息,整个人就懵了。当初白纸黑字上明明约定的是50万,最后怎么就成了130万呢?难道连政府签订的协议也可以随便更改吗?我去找了相关部门和开发商,接连碰壁。我不能眼瞅着一家人迁新居的愿望落空,于是找到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易腾飞律师。

委托易腾飞律师后,易律师仔细研究材料后告诉我,这是典型的行政协议履行纠纷,而且行政机关存在单方面违约行为。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易律师指导我向人民法院提起了继续履行约定的诉讼。案件经过审理,法院判我胜诉,并支持我的全部诉求。

我按照当初的约定缴纳了50万,4套安置房也全都归我名下。真的要感谢易律师,如果不是他,我真不知道这4套房子我还能不能拿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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