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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上城区关于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不动产登记试点“安置一套,办证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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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杭州市上城区关于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不动产登记试点“安置一套,办证一套”
京云律师  更新:2019-09-16阅读:

今年年初的两会上,余虹代表就望江街道集体土地“安置一套,办证一套”提出建议,“我在社区工作了20年,每天接触最多的就是社区居民,经常听到他们对集体拆迁补偿安置房尽快办证的种种诉求,老百姓孩子上学、登记户口、抵押融资,都需要这不动产权证,但办证的过程十分漫长。”为此,余虹专门写了一份建议提交市人大,“能否回应居民的要求,我其实心里也没底,想着试试看,没想到这么快就实现了。”

<a href=https://www.jingyunlvshi.com/remove/House/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房屋拆迁</a>补偿安置回迁房办证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相关规定,居民申请安置房不动产登记,需要递交安置核查备案表、资金结算证明等资料,但实际拆迁安置过程中,无论是拆时谈补偿,还是回迁时核查、结算,都是以“户”为单位,“由于回迁安置房的建设需要一定时间,居民都是一边在外过渡,一边安置,整户完成安置往往需要好几年的时间。”为此,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与上城区一起,不破法规破常规,通过引入第三方公证,探索形成了“安置一套、办证一套”的操作办法和程序,并在近年来旧城改造规模较大的上城区开展试点。

按照该试点模式,杭州市上城区的集体土地拆迁户回迁安置后,只要所在的安置小区已办出“大证”(即不动产首次登记),居民即可向项目实施单位提出申请,对已安置的安置房先予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这意味着,原来以‘户’为单位进行核查结算的方式,围绕群众的需求为中心做了‘变通’,变为按套核查、按套扣减,回迁安置居民在‘户’范围内共同推选该套安置房的权利人,先予登记。这样一来,居民再也不必苦苦等待全面安置结算后再来办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安置房有了“红本本”,安居梦才圆满,居民的落户、入托、入学、抵押等也就能顺利办结。

下一步,杭州市规划资源局将适时总结望江街道“安置一套、办证一套”的试点经验,适时在全市进行推广,持续释放“最多跑一次”改革“红利”,增进民生福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登记服务宗旨,让更多居民安居圆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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