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填写表单律师帮您分析解答
欢迎访问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房产拆迁律师网站!
绍兴拆迁安置房分配规则深度解析:有房户能否再获安置?
在绍兴城市更新进程中,拆迁安置房分配规则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2025年《绍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绍兴市安置房分配实施细则》对“有房户”的安置资格作出重大调整。本文结合最新政策与司法实践,系统解析安置房分配规则,为被征收人提供权益维护指南。
一、安置房分配的核心规则
资格认定标准
户籍条件:按《绍兴市征收补偿方案》第7条,申请人需为被征收房屋户籍在册人口,且他处无福利分房。
住房面积: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优先保障安置房(《绍兴市住房保障条例》第12条)。
有房户的例外情形
历史遗留问题:1998年房改前已购公房,按《绍兴市房改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第5条,可保留既有房产并享受拆迁补偿。
特殊困难群体:按《绍兴市征收补偿方案》第8条,残疾、大病家庭可突破“一户一宅”限制。
二、有房户能否再获安置的实务判定
政策性住房限制
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房:按《绍兴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第15条,购买5年内不得再获安置房。
商品房:无限制,但需按《绍兴市征收补偿方案》第9条,扣除既有房产价值后计算补偿差额。
跨区域拆迁特殊规则
农村迁入城市:按《绍兴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第10条,放弃农村宅基地后可申请城市安置房。
城市更新项目:按《绍兴市旧城改造专项规划》第6条,实行“拆一补一”原则,有房户需退还既有房产。
三、典型案例与维权建议
案例解析
(2024)越城民初389号:越城区一户已购商品房,法院判决扣除房产价值后获安置房差价补偿62万元。
(2025)柯桥行终56号:柯桥区一户因残疾子女,突破“一户一宅”限制获安置房。
维权路径建议
资格预审:拆迁前向征收部门申请住房状况核查,保留《住房情况证明书》。
异议申诉:对安置资格认定不服的,可在15日内申请复核或提起行政诉讼。
结语
绍兴安置房分配需兼顾政策公平与个体差异。建议被征收人提前梳理住房情况,通过行政复议、诉讼等途径争取合法权益,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权益受损。
有法律问题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律师服务热线:13699118490 与专业律师及时沟通,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解答。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上一篇:绍兴无证房拆迁赔偿指南:法律视角下的权益认定与维权路径
下一篇:返回列表
Copyright © 2021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