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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穿透开发商隐瞒,京云杨伟婷律师助力购房者高院逆转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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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穿透开发商隐瞒,京云杨伟婷律师助力购房者高院逆转胜诉
京云律师  更新:2026-04-15阅读:

  经典案例:穿透开发商隐瞒,京云杨伟婷律师助力购房者高院逆转胜诉

  案件背景:高价购房遇抵押陷阱,购房者维权陷入僵局

  2023年7月,朱先生看中大理A文化旅游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开发的“某湾”项目一套总价1535万元的房产。签约前,朱先生多次向销售人员确认地块及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或司法查封,对方明确承诺“无任何抵押担保和司法查封”。基于信任,朱先生于2023年7月24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约书》,并支付185万元定金。然而,签约当日A公司未告知其已于2023年3月将项目地块抵押给大理市农村商业银行。直至2023年8月7日,在朱先生追问下,A公司才轻描淡写承认抵押事实,并要求其继续支付尾款办理网签。

  诉讼历程:一审二审接连败诉,购房者陷入绝望

  2024年3月,朱先生以A公司隐瞒抵押事实构成欺诈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合同、返还定金并赔偿。然而,一审法院认为抵押信息已登记公示,朱先生未自行查询属未尽注意义务,且A公司最终解押未影响合同履行,驳回其诉求。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认为A公司“有违诚信但不构成欺诈”。面对两级法院的否定,朱先生感到维权无望——难道开发商的隐瞒行为只需事后补救即可免责?购房者注定要为开发商的过错“买单”?

  京云介入:杨伟婷律师抽丝剥茧,锁定关键突破口

  走投无路之际,朱先生委托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杨伟婷律师代理再审。杨律师接手后,连夜飞赴云南,全面梳理一审、二审卷宗,发现原审法院将开发商的如实告知义务错误转嫁给购房者,并敏锐捕捉到一个关键细节:A公司曾承认,朱先生若想查询抵押情况,“可通过我们进行查询”。这一表述直接证明,朱先生作为非利害关系人,根本无法自行查询不动产抵押信息,唯一的信息来源是开发商的主动披露。

  高院激辩:以法律利剑戳破开发商“诚信伪装”

  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庭审中,A公司仍坚持“抵押已解除,不影响合同履行”“信息可公开查询,购房者未查属自担风险”等观点。杨伟婷律师沉着应对,以四组核心论点展开反击:

  隐瞒事实的故意性:A公司签约前已知地块抵押,却在朱先生主动询问时故意隐瞒,构成欺诈故意;

  信息获取的不对等性:根据不动产登记规定,非利害关系人无法随意查询抵押信息,朱先生唯一合法信息渠道是开发商告知;

  违约行为的持续性:A公司在隐瞒抵押事实后,仍要求朱先生支付尾款,进一步诱导其陷入错误认知;

  法定义务的不可推卸性:如实告知房屋真实状况是开发商的法定义务,原审法院将该义务转嫁给购房者,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杨律师铿锵陈词:“若允许开发商以‘事后解押’为由掩盖签约时的欺诈故意,则‘诚实信用’将沦为一纸空谈!购房者的知情权必须得到法律刚性保护!”

  终审裁决:高院改判退房退款,维护市场诚信底线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采纳杨伟婷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

  撤销一审、二审判决;

  撤销朱先生与A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约书》;

  A公司返还朱先生185万元定金,并赔偿相应利息损失。

  律师寄语:以专业守护公平,用法律点亮希望

  “本案的胜诉,不仅是对个别购房者权益的维护,更是对房地产市场诚信秩序的重申。”杨伟婷律师表示,“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必须如实披露影响购房决策的重大信息,任何试图以‘技术性手段’规避法定义务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严惩。”她同时提醒购房者:“签约前务必通过多种渠道核实房屋状况,保留沟通记录,一旦发现隐瞒行为,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结语

  从一审、二审的败诉到高院的逆转改判,朱先生的维权之路充满波折。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杨伟婷律师以专业洞察穿透案件迷雾,以法律武器捍卫公平正义,最终为购房者讨回公道。这一案例不仅彰显了律师在复杂商事纠纷中的关键作用,更为类似案件的维权提供了标杆性示范——在法律面前,任何试图挑战诚信底线的行为,都必将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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