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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逾期交房拒不支付相关违约金-京云律师助力维权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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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逾期交房拒不支付相关违约金-京云律师助力维权胜诉!
京云律师  更新:2023-11-06阅读:
  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花园小区的业主们,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关于购买房屋的预售合同。根据这份合同,他们应当在2016年12月31日前,收到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业主们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购房款,然而,由于涉案房屋未能通过主管部门的验收,开发商至今未能履行交房义务。

  业主们自然认为开发商的延期交房行为已经违反了合同约定。但开发商却辩称,他们未能按时交房并不是因为恶意造成,而是由于政府审批机关在房屋验收审批手续上出现问题,导致房屋不能如期完成验收。

  对于这个解释,业主们并不满意。他们认为,即使是因为政府审批机关的问题导致的延期交房,开发商仍然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毕竟,合同是他们与开发商签订的,而开发商也有责任确保房屋能够按时交付。

  在这个问题上,双方各执一词,争议不断。但无论结果如何,这个事件都提醒我们,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于房地产开发商的监管,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业主们如枯叶般,焦灼地等待着一纸承诺的交房日期。然而,时钟的指针却冷漠地指向了逾期交房的时刻。他们盼望着在新家的温馨中享受生活的美好,却只能面对冷冰冰的租房合同。租房的成本,像沉重的石头,压在他们的肩头,比那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沉重得多。

  他们,这些普通的业主,以一颗颗赤诚的心,换来的却是失望与辛酸。他们像是在黑暗中摸索前行的人,渴望光明,却看到了开发商那冷漠的面孔。他们说,合同上的违约金计算标准如同一个笑话,它的冷酷无情,刺痛了他们的心。

  开发商,却像那坚固的堡垒,尽管他们的辩解如同一道道铁壁,始终坚持不能如期交房的责任并不在他们。他们同意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责任,然而,他们决不同意超出合同约定之外承担责任。他们的立场坚定,如同磐石般无法撼动。

  双方在协商的道路上如同两军对垒,却始终无法达成一致。矛盾如同鸿沟,横在他们之间。最终,八十多户业主决定背水一战,他们要以法律为武器,集体维权。他们将通过诉讼的方式,为自己的权益而战。

  在历经一番挑选后,业主们终于决定委托以房产业务见长的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来代理他们的案件。王国龙律师接手此案后,他与八十多户业主进行了一场又一场的线上会议,解答他们的疑惑,为他们的权益护航。王国龙律师针对集体诉讼成立了一个专门的律师团队,经过团队的研讨,他们制定了详尽的诉讼方案和策略。

  王国龙律师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和取证。关于违约金的问题,他指出其本质是以补偿性为主,同时兼具惩罚性。违约金的调整幅度是自由的,逾期交房违约金的衡量标准主要是看此行为给购房者带来的损失。如果开发商故意设置了过低的违约金,在诉讼中,购房者依然可以申请法院按照租金标准来调整违约金。王国龙律师经过严谨的调查取证,成功帮助业主提高了违约金的补偿比例。

  王国龙律师明确表示,根据预售合同的规定,被告应在2016年12月31日前向原告交付符合合同规定和法律规定的房屋。然而,被告没有按期交付房屋,并且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存在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免责情况,因此被告的行为构成了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由于逾期交房的违约金约定标准过低,不足以弥补给原告造成的损失,因此请求法院增加违约金。

  法院采纳了王国龙律师的主张,并综合考虑了原告因被告违约行为所遭受的损失。通过结合同地段同类房屋的租金标准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法院酌情对逾期交房违约金进行了调整。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逾期交房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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