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房产拆迁律师网站!

农村土地改革,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
关键词:
首页 > 土地征收 > 土地承包

您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填写表单律师帮您分析解答

请输入您的名字!
请输入您的电话!
转载 农村土地改革,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
京云律师  更新:2020-12-17阅读:

  近日,新时代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承包地管理工作又有了新动向。

  国家重要领导强调:新时代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坚持把依法维护农民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不动摇,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动摇。要运用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扎实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

  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等于是让农民吃上了长效的“定心丸”。可是,对于长期没有分到地的农民,是不是意味着又丧失了通过土地调整分得土地的机会呢?它们该咋办呢?

  “我和老婆没地,两个孩子也没地,本来想着土地承包到期后能重新分地,结果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看来我们分地是没有希望了!”今年不到30岁的刘阿飞,说起自己的处境,有些尴尬。但是,对于有地没地,他并不太在意。“现在我和老婆常年在外务工,收入比种地强多了,指望种地收入那点钱,日子真是没法过!”

  类似刘阿飞这种情况的,在农村还真不少。有不少人希望土地隔几年调整一次,认为这样更好。但是,从实际来看,人口是不断变动的,每年都要添人减人,每年都调整土地显然不太现实。总体来看,一个家庭的人口变化,长期是相对稳定的,因此,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也是目前最为合理的政策。

  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后,权属更加明确。真正想种地的人,可以通过流转的方式取得土地,而不想种地的人,也可以把土地交给别人去种。随着国家大力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未来,一家一户种一片地的分散经营模式将不再是主流。

  有农民反映,他们村的村干部以召开村民会议为理由将土地打乱重分,这样的做法对吗?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是:对于有个别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召开村民会议等方式,作出土地承包方案调整的决定,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对承包权保护等法律规定,侵害承包人权益的,承包人依据物权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此外,国家规定,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对进城落户的农民,一方面可以引导他们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将承包地转让或者退还集体,前提是自愿有偿。另一方面,也可以保留承包权、流转经营权或者通过代耕托管等方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标签:土地承包

温馨提示:

有法律问题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律师服务热线:15101151037 与专业律师及时沟通,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解答。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咨询热线
/ support hotline
15101151037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4层

Copyright © 2021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