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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离婚后拆迁补偿计算法则:婚前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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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离婚后拆迁补偿计算法则:婚前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京云律师  更新:2025-06-19阅读:

  镇江离婚后拆迁补偿计算法则:婚前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在镇江拆迁实践中,离婚后的补偿款分割是争议高发领域。本文结合《民法典》《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镇江司法判例,系统解析离婚后拆迁补偿的计算规则与分割原则,为当事人提供实务指引。

  一、拆迁权益的财产属性认定

  婚内共同财产的范围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以下情形拆迁补偿属共同财产:

  房屋为夫妻共同所有(含婚内加名情形);

  婚内继承房屋(即使未过户,拆迁补偿仍属共同财产);

  婚内用共同财产还贷的房屋(补偿款中对应增值部分均分)。

  典型案例:京口区某夫妻离婚后,男方婚前房屋被拆迁,女方主张分割补偿款。法院认定房屋价值补偿归男方,但搬迁费、临时安置费作为共同财产均分。

  个人财产的例外情形

  婚前全款购房且未加名:拆迁补偿原则上归产权人所有;

  婚前按揭购房婚后共同还贷:补偿款中对应还贷部分及增值属共同财产。

  二、拆迁补偿款分割的实务规则

  补偿项目的分割比例

  房屋价值补偿:按产权归属分配(婚前财产归个人,共同财产均分);

  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原则上均分(属家庭共同生活支出);

  奖励性补偿:依政策确定归属(如镇江润州区对按时搬迁的奖励属个人)。

  特殊情形的处理规则

  婚内继承房屋:若继承发生在婚内,即使未过户,补偿款仍属共同财产;

  婚内加名房屋:即使一方婚前所有,婚后加名即视为赠与,补偿款均分;

  宅基地拆迁:若户籍未迁出且实际居住,离婚女方仍可主张补偿。

  三、镇江地方性政策的特殊影响

  历史遗留问题处理

  针对2010年7月1日前改为经营用房且持续经营的房屋,镇江允许按经营用房标准补偿,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持有合法营业执照;

  实际经营且纳税记录连续;

  房屋用途变更经规划部门认可。

  “地大于房”补偿规则

  对合法土地面积大于房屋建筑面积的部分,按基准地价一定比例补偿。如镇江新区规定,按“标准样本住宅”基准地价的70%补偿,有效保障被拆迁人权益。

  四、维权策略与风险防范

  证据固定与主张时限

  保留房屋产权证、拆迁协议、补偿明细等原件;

  离婚后2年内主张分割,逾期可能丧失权利。

  调解与诉讼策略

  优先通过调解协议明确补偿份额,避免诉讼成本;

  诉讼中可申请财产保全,防止补偿款被转移。

  “假离婚”骗补的刑事风险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通过虚假离婚骗取拆迁补偿的,可能构成诈骗罪。丹徒区某夫妻因伪造离婚协议被追究刑责,教训深刻。

  结语

  镇江离婚后拆迁补偿分割需综合考量财产属性、地方政策与实务规则。当事人应树立“证据优先、程序合规”的维权理念,通过调解、诉讼等手段实现权益最大化。同时,政府也应完善补偿标准、强化程序透明,从源头减少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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