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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拆迁安置人口认定主体与程序:2025年最新规定与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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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拆迁安置人口认定主体与程序:2025年最新规定与操作指南
京云律师  更新:2025-07-07阅读:

  三门峡拆迁安置人口认定主体与程序:2025年最新规定与操作指南

  安置人口认定的责任主体

  根据2025年《三门峡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规程》,安置人口认定由以下机构负责

  市级主管部门

  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全市安置人口认定工作,制定统一标准并监督执行。

  区县级实施单位

  各区县人民政府指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如陕州区住建局、渑池县房产管理中心)负责具体认定,包括:

  组织户籍核查;

  审核实际居住情况;

  公示认定结果。

  特殊情形处理

  对现役军人、在校学生、服刑人员等特殊群体,需由原户籍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证明,经区县征收部门审核后纳入安置范围。

  认定程序与实务操作

  认定流程

  申请提交:被拆迁人向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提交户籍证明、实际居住证明等材料;

  初步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在15日内完成户籍与居住情况核查;

  公示与异议处理:认定结果在村(社区)公示7日,公示期内可提出异议;

  备案与执行: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县征收部门备案,并作为补偿依据。

  认定标准

  户籍要求:以征地补偿公告发布之日在册户籍为准,连续居住满1年;

  实际居住:需提供水电费缴费记录、邻居证言等证据;

  排除情形:空挂户籍、他处有住房且人均面积超标的,不予认定。

  2025年政策动态与实务建议

  新规亮点

  河南省建立安置人口认定“一站式”服务,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在线提交材料;

  三门峡市推行“认定结果互认”机制,避免重复核查。

  维权策略选择

  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区县征收部门申请复核;

  复核未果的,可向市住建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结语

  安置房分配与安置人口认定是拆迁过程中的核心环节,既需要严格遵循《民法典》等基础法律,又需精准把握三门峡地方性法规的特殊规定。建议拆迁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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