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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福利房住户动迁权益解析:历史福利与现行补偿能否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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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福利房住户动迁权益解析:历史福利与现行补偿能否兼得?
京云律师  更新:2025-07-30阅读:

  南通福利房住户动迁权益解析:历史福利与现行补偿能否兼得?

  法律框架与政策演变

  根据2025年最新修订的《南通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已享受过征收(搬迁)补偿安置或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补贴的群体,不得再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这一条款直接指向历史福利分房群体在新型保障房体系中的资格限制。

  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确立的补偿原则具有普适性。该条例未将历史福利房享受者排除在补偿范围之外,南通市2025年施行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与上位法形成政策互补:前者规范新型保障房申购资格,后者保障所有被征收人基本权益。

  司法实践与权益边界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审理的典型案例显示,某企业退休职工因同时主张福利房产权与动迁补偿被驳回诉求。法院认定其1998年分得的福利房已通过房改政策转化为个人产权,2023年旧城改造中再次要求补偿属于重复获利。此案确立"一套住房补偿原则":已通过房改获得完整产权的福利房住户,在后续动迁中仅能主张房屋市场价值补偿,不再享受保障性住房优惠政策。

  操作层面的权益实现路径

  对于1998年前承租单位福利房且未参与房改的群体,南通市住建局2025年发布的《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指南》提供特殊通道:经产权单位确认承租关系、未享受过购房补贴的住户,可在动迁时选择按市场评估价补偿或申请配售型保障房。这类案例在崇川区2025年旧改项目中占比达17%,显示政策执行中的灵活性。

  法律风险防范建议

  产权核查:动迁前务必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确认房屋权属状态,区分完全产权、部分产权、承租权等不同情形。

  政策衔接:注意2025年新规对2023年旧规的调整,特别是《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历史福利房认定标准"的细化。

  证据保全:保留原分房协议、房改审批表、历年租金缴纳凭证等,这些材料在司法实践中常作为关键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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