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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农村拆迁新规:公摊面积是否纳入补偿范围?法律条文深度解读
政策依据与测算标准
南通市2025年7月最新实施的《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补偿房屋的公摊面积单独计入补偿面积"。该条款突破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模糊表述,将公摊补偿从隐性规则升格为显性标准。
以海门区2025年典型案例测算:某被征收户原住房建筑面积120㎡(含公摊15㎡),安置房公摊面积18㎡。按"拆一还一+公摊补差"原则,应补偿面积计算为120+(18-15)×1.2=123.6㎡。这种算法既保障原有使用面积,又通过系数调节市场价值差异。
争议焦点与司法裁量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审理的某纠纷案显示,被征收人要求将地下车库纳入公摊补偿被驳回。法院依据《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认定: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库不属于法定公摊范围。此案确立"三不纳入"原则:
非整幢服务的设备用房
独立产权的商业配套设施
人防工程及专项物业用房
操作指引与权益最大化策略
面积核查:动迁前委托专业机构测绘,重点核对公摊系数是否符合15%-25%的合理区间。
补偿方式选择:货币补偿可主张公摊面积市场价1.3倍系数,产权调换应争取"同地段同结构"安置。
特殊情形处理:对2000年前建设的无证房屋,南通市2025年新规允许通过"历史现状认定+第三方评估"方式确定公摊。
未来趋势与立法动向
江苏省2025年立法规划显示,拟将《农村房屋拆迁公摊补偿条例》纳入年度审议项目。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双轨制"方案:
城镇规划区内的农村拆迁,全面执行公摊单独补偿;
纯农业区域拆迁,维持"建筑面积+适当补助"传统模式。
这种差异化设计既呼应南通作为Ⅱ型大城市的发展定位,又兼顾苏中地区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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