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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律师解析 “安家”中相关房产纠纷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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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房产律师解析 “安家”中相关房产纠纷法律问题
京云律师  更新:2020-03-07阅读:

话说,最近更新的电视剧《安家》的剧情里,“上海老洋房”果不其然的上了热搜,除了房子价值1.5个亿吸睛之外,房子背后的故事同样引发大家的讨论。在剧情里,洋房的产权人是龚先生的太爷爷,有产权证,龚先生又是一脉单传,于是洋房的产权人理所应当由龚先生进行继承。当龚先生刚刚找到徐姑姑挂牌出售这套房子的时候,曾经的“七大姑八大姨”闻钱而来,想要分一杯羹。

咱们暂且不论太表姑奶奶跟产权人是什么关系,确定的一点是,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即“公示生效主义”。换言之,老洋房的房本登记在谁的名下,谁就是房子的主人。只要电视剧中的主家没有将房屋过户登记在太表姑奶奶名下,那么这座洋房的处置跟她是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

老奶奶说“这房子就是我们的”,无法可依,无理可据。

接着,剧中的老奶奶每天九点打卡,固定上下班的赖在这座老房子里不走,阻碍买房人看房,还跟龚先生说,让我走可以,但是要给我五千万的搬家费。这操作合适吗?

房产纠纷法律问题

图片来源于网络

我们上文已经分析了,房子的产权人不属于老奶奶,根据物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此龚先生卖掉这套房的房款应该属于龚家财产,老奶奶以曾经在这里居住过为由,主张搬家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纯粹是“耍无赖”的行径。

面对这种霸占房子,影响卖房的姑表太奶奶,有什么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龚先生可以依据物权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法行使自己的物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是一种行为请求权,其目的在于保护被侵害的权益。电视情节中,太奶奶在老洋房里赖着不走,我们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要求她从房屋中立刻搬出,如果因为他们的霸占造成了龚先生的损失,还可以同时要求承担损害赔偿。

所以说,遇到这种情况,不要跟“无赖”讲道理,直接拿出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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